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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号文登记
——境外投资(ODI)备案
搭建VIE架构时,境内居民在境外设立公司后,在境外投融资,然后再通过已经设立的境外公司在大陆返程投资设立外资公司;因为在境外投融资的资金要进来国内用于国内公司运营,而海外资金就需要通过37号文审批后才能合理合规进入国内。 如果不申请37号文,境内居民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公司)获得的利润和权益变现所得将难以调回大陆境内。37号文登记目前一般通过VIE架构申请办理,37号文审批权限现在已经下发到大陆所属银行审批,办理时间节点一般为返程投资(即境外公司来大陆成立外资公司)前办理。
37号文的作用
解决境内居民在境外持股的合规性
打通境内居民境外投资资金调回通道
解决境外融资和返程投资的合规性
37号文登记所需资料
01
书面申请
申请书需要申请人签字,一份
02
外汇登记表
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登记表需要申请人签字,一式两份)
03
注册文件及证明文件
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注册文件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明文件
04
扫描件
拟办理个人境外投资汇登记申请的身份证扫描件
05
年度表
该股东应为拟办理外汇登记前述中国自然人在境内持有的内资公司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
06
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
流程描述,流程描述,流程描述,
07
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08
商业融资计划书
商业融资计划书
09
决议书
境内外企业权力机构同意境外投融资的决议书(英文版本及中文版本)
37号文登记的操作流程
步骤1
确定创始人已有境内持股公司
步骤2
创始人设立境外SPV即架构的搭建(至香港公司)
步骤3
办理37号文初始登记
步骤4
新设WFOE或收购境内企业
步骤5
如果BVI名称及持股信息发生变化,须办理37号文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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